根据《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七条“下列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,价格权重不少于60%:(一)特殊性工程;(二)复杂和大型工程”的规定,为进一步加强及完善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,现就我市部分复杂和大型房屋建筑、市政工程项目规模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我市部分复杂和大型房屋建筑、市政工程项目规模标准详见附件。其中,“工程造价”以招标控制价为准;“以上”、“超过”均包含本数。
二、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五年,相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依据变化或者有效期届满的,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。
特此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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